市委召开常委会议
2月17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中共泰安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分别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201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起草情况、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安排意见、《市法院工作报告》起草情况和《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集体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鹏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希信,市委副书记张涛,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辛显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刚及市委常委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常委会是全市的领导核心。能否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变成现实,关键是能不能把自身建设好、把作用发挥好、把职责履行好。要坚持以身作则,发挥好表率作用,切实担负起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的历史重任,做一名市委放心、干部信服、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工作要点》是市委常委会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按照工作分工和任务要求,拿出具体方案,逐一分解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既要客观全面总结本届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也要对今年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起草好这个《报告》意义重大。要按照会议研究的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的建议,把报告修改好、完善好。《201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全面总结了去年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提出了今年各项工作重点安排,符合我市实际。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安排意见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财政部门要在财政调控、收入征管、支出管理、改革引领等方面下功夫,继续发挥好财税工作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协调较快发展。《市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质量比较高,总体上符合上级精神和市委要求。希望市法院、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上做工作,为全市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作为市委班子,要带头学习好、贯彻好《守则》,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抓好《守则》的学习贯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各项规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