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农区劳动力政府给予扶持奖励
“如果吸纳农区劳动力数量多,政府将给予扶持或奖励。”9月以来,5000多份政策宣传单陆续送到了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手中。
记者日前从市农业部门获悉,按照“转移、减少、集中、富裕”的原则,今年起,我市通过实施岗位补贴、贷款贴息和社保优惠等一系列新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农区劳动力就业,促进农区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每年12月我市对申请补贴的企业进行考核验收。
对吸纳我市农区劳动力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每安置1人,每年补贴企业1200元,连续补贴3年。每年12月,我市有关部门将对申领补贴的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进入工业企业的农区劳动力参加工作日是否满10个月以上,进入农业企业的农区劳动力参加工作日是否满8个月以上;劳动力实际数量与企业申报是否一致;劳动力工资是否符合我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年3月、6月和9月,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还要对企业吸纳农区劳动力情况进行回访。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带动我市农户200户就业或吸纳我市农区劳动力30人作为产业工人1年以上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市每年将选择3至5家,按当年贷款利息的3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每年12月为考核验收时间,考核时将查看企业固定资产账簿、劳动力户籍证明、企业贷款凭证等。
为提高农区居民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我市还将对与用工单位挂钩且有资质的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补贴,每培训1人,平均补贴2000元。年终将对培训机构有关培训计划制定、课程设置、结业考试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此外,我市对农区居民转移搬迁项目也要进行奖励补贴,对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转移搬迁农区居民,补贴个人应缴养老保险金的60%;对组织搬迁成效显著的成、镇(办),按照搬迁规模,也进行适当奖励。
据了解,通过实施一系列新的扶持政策,到2014年,我市农业人口预计保持在80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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