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千辉物业租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千辉物业租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4月8日至4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千辉物业租赁有限公司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千辉物业租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源潭村委会南岗村“大松岗”(土名) |
环评机构 |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源潭村委会南岗村“大松岗”(土名)(地理坐标为:北纬23°16′22.46″,东经112°59′10.20″)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25609.39m2,建筑面积15134m2, 主要从事罐装产品及家用电器仓储服务,建成营运后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不存放具有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年储存饮料1万吨、家用电器10万台。项目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不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年排放生活污水540吨,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三丫涌汇入左岸涌。 (二)项目运营期行驶汽车产生少量尾气污染物,应加强通风及仓库管理,改善空气环境。 (三)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北面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其余各面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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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