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财政局开展2013年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
乐平镇财政局开展2013年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等3个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的通知(三发统价【2014】12号)文件精神,对我镇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其他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以及下属有收费业务的事业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在收到财政发文件后,工作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我镇治安大队、综治、环运、房管所、国土、社工部门的票据管理使用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各个单位能做到领用票据数量底数清,收入金额数字清。
二、各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票据管理制度。各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及票据管理制度,无帐外帐、私设小金库等违法问题,所收金额全部及时缴入账户。收费人员在领用收费票据时,由票据管理人员详细登记领用数量、票面金额及票据号码,收费时开票人与收费人分开,共同合作,互相牵制,所收现金及时交入银行,严格执行职责分离制度。妥善保管保管存根,销毁票据时登记造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后由财政部门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