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整改消防隐患
荷城8栋出租屋被强制停电
执法人员对未按时整改的出租屋实施强制停电。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通讯员袁武摄影报道:近日,荷城派出所联合荷城街道安监、消防办、供电、流管等部门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辖区内共有8栋出租屋拒不整改消防隐患,被依法强制停电。
在长安社区和育才社区,民警在此前的检查中,发现多间出租屋存在逃生通道堵塞、未配备足够数量消防设施、电线乱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并已发出整改通知。
随后,大部分屋主主动配合整改隐患,但仍有少部分屋主在派出所、消防办多次***检查,张贴督促整改通知后,仍然不为所动、拒不整改。
为保障租住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依法对8栋未按时整改的出租屋实施强制停电限制出租,其中包括西头新村22号、157号、235号,西头村129号、324号、76号,勤学新村91号,何族新村一队柳根塘10号。
民警表示,被停电的屋主,如私自撕毁封条私自接电,将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被停电的屋主可到相应社区警务室,签署《暂时恢复出租屋供电进行消防整改申请书》,暂时恢复供电进行整改,待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出租。
在当天的行动中,荷城派出所民警还在长安社区各村开展广播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的出租屋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好消防隐患整治工作。
除了出租屋,在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中,高明公安还联合相关部门,对村居工业企业进行了大排查。
在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尼教村有3家村居企业分别存在违规使用易燃泡沫材料、消防安全通道设置不合理、使用明火煮食但未与车间做完全防火分隔、车间内违规住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针对上述隐患,按照各自的职能,现场对企业开具《检查记录表》,责令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
高明公安相关负责人提醒,冬春季节天气寒冷干燥,物品遇火容易燃烧,出租屋、企业、商铺等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消防职责,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区消安委牵头开展的“拒不整改消防隐患,强制停水停电”行动还将继续,对消防隐患将一律实行零容忍、整治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