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13582号案原告潘汉旺诉被告曾文划陈笑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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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4日发表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笑清: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13582号案原告潘汉旺诉被告曾文划、陈笑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135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潘汉旺撤回对被告曾文划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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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1:40: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