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诚汝塑料厂建设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诚汝塑料厂建设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308、309室,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503098 传 真:0757-82109216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禅城区诚汝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诚汝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开发区2幢4号和上朗开发区2幢4号厂房之一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厂房建筑面积582m2,为租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建设的工业厂房。项目总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年产塑料制品48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混料粉尘:确保破碎机工作时的密封性;加强生产车间内通风,并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定时清理车间内的颗粒物;加强设备维护;操作人员工作时佩戴防尘口罩。有机废气:委托有资质单位落实治理措施,建议利用集气罩、集气管收集有机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合理安排注塑工序的工位;加强管理及强化员工操作规程,加强生产车通风和设置较强的排风系统;建议项目废气处理系统的排放口和通风设备应远离南面的朗兴大道居民,建议注塑机操作人员操作时佩戴口罩。设备噪声:根据实际情况,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厂房南面不设高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加装隔声罩、消声器隔音降噪等措施;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项目近敏感点一面设置密封性墙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建议工作时间为8:30~12:30、14~:00~18:00,项目夜间不生产。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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