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环保审批科,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0757-22833034、22832***1、22835877
传 真:0757-2283518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佛山市顺德区鼎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密封圈200吨、厨房用品100吨 | 佛山市顺德区鼎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裕源村委会富安工业区27-1-2地块2座首层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年产硅胶密封圈200吨、厨房用品100吨 | 项目环评文件评述:项目通过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其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均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经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是可控的。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本次被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临近的敏感点,如冲鹤村及其下属经济社等。 本次个人调查共发出调查表80份,收回76份,回收率95%。其中2名公众向本项目书面提出防止水体污染、做好废气处理的建议,其余公众及单位未提出任何建议。在采取环保措施,确保符合各项排放标准的情况下,26.3%的被调查者赞成本项目的建设,73.7%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 |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