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飞煌洁具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9日-3月15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禅城区飞煌洁具厂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开发区 | 佛山市禅城区法诺斯洁具有限公司 | B2005-0188 | 深圳市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卫浴产品的加工生产。主要设备有:电烤炉2台(配套真空罐1个),锯边机2台,搅拌机、开孔机、砂光机各1台,配型模具30套。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机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采取了隔音、防震等减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FHJ2016-0399A)显示: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有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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