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桉树改树种政府有奖励
高明将成立区桉树林缩减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引导林农改种缩桉
近日,杨和镇横坑村进行清桉行动,砍好的桉树整齐放在路边,等待运走。/佛山日报见习记者吕润致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志勇报道:高明控桉限桉工作将有新举措。记者昨日从区农林渔业局获悉,《佛山市高明区进一步优化森林树种结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阶段结束,高明将成立全区桉树林缩减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推进缩桉工作。
该征求意见稿于本月初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全区生态公益林以外的桉树林,包括商品林地及非林地上的桉树,都将会被纳入未来进一步优化森林树种结构的行动当中,以此推动高明桉树缩减和改造工作。
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目前的计划,日后将按照不同区域,逐步推进桉树改种,鼓励和引导林农在采伐桉树以后不再种植桉树,改而种植其他树种,或者将林地划入生态公益林。具体的政策方针已经进入审核程序,预计不久即可出台。
刚刚结束征求意见的这份实施细则,主要是对一些操作方法进行确认。如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采伐林地上的桉树,申请人自愿与当地林业站签订改种非桉树种的《造林更新合同》,按照不小于相应区域规定的最低改种比例进行改种非桉树种。而同意将林地划入生态公益林的,申请人需提交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的申请和流转合同。另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桉树林人工更新造林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非桉树类乡土树种进行混交造林。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林农申请树种改种需递交的材料、改种的验收标准等细节进行了明确。值得一提的是,林农符合改种条件,并验收合格的将会获得改种奖励。奖励由申请人提供书面材料,向属地林业部门提出申请。目前,奖励金额尚未具体明确。
而为推动桉树缩减和改种工作,高明将成立高明区桉树林缩减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农林渔业局设立“桉改办”办公室,统筹区农业林业、区市场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以及各镇街的相关工作。
区农林渔业局方面表示,尽管具体的政策尚未出台,细则则需经正规程序审核才会正式敲定。但是高明限桉控桉已是大势所趋,林农应当及时关注桉树缩减和改种政策,变更种植树种,为维护高明的青山绿水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