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工商局举办新广告法培训班
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促进执法人员对该法新修订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更好维护广告市场秩序,8月20日,金平区工商局在机关大楼举办新《广告法》培训班。该局陈坤胜副局长作培训动员讲话,经检大队、商广股、经检股、法规股全体人员和各工商所分管办案工作副所长共约30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由该局商广股股长郑绮隆授课。郑股长从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强化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等十个方面,对新《广告法》中的新增内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并针对广告监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违法广告的特点,结合新旧《广告法》对比和工商部门实际执法工作,深入进行分析和提示。培训引用了大量案例说明,深入浅出,语言生动,使参训人员对新《广告法》进一步加深了认识理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
培训班上,该局陈副局长要求参训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告监管执法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依法履行部门职责,促进全区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