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大桥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PZH019B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南澳大桥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澳大桥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PZH019B0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9B001
二、项目名称:南澳大桥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长山尾,主要是对南澳大桥入口正对面山体迹地进行修复,包括坡面清理、爆破排险、铺设主动防护网、构筑V型种植槽、客土喷播、构筑栽植穴等。详细的项目范围界定及内容见预算报告书。
2.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331,263.84元(其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人民币117,732.36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
3.项目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为2年,其中绿化管养期为一年。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3.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7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必须以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磋商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5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联合体投标时须双方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联合体投标时须双方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联合体投标时须双方提供)。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一份(仅当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磋商时间:2019年3月8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公告期限: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8日(3个工作日)。
十三、现场踏勘:响应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南澳大桥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南澳县长山尾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9806286
采购人传真:0754-8980618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78973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南澳大桥建设管理中心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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