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扶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措施
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市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加快发展,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市政府近日出台《扶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对规模企业在办理业务、资金、融资、土地、人才等方面加大扶持服务力度。
据了解,此次出台措施确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经统计部门确认的、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具体措施包括,为规模企业办理各项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办理时限原则上比公开对外承诺的时限缩短,优先享受各项通关便利措施,并在符合退税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退税。加大资金扶持,市的专项扶持资金、市政府各部门向上级申报的有关支持工业企业的专项资金或发展基金,优先支持规模企业。规模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加强融资服务,市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筛选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有前景的规模企业和项目,向金融机构推荐。规模企业已完成上市辅导并向境内外证券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获得合规性初审意见的,奖励50万元;当年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奖励100万元;在异地“买壳”、“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汕头的,视同改制上市,奖励100万元。优先安排用地,针对规模企业工业项目用地特点,依法实施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工作。提供人才支持,规模企业在国内招聘博士、硕士和重点大学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级职称的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人事部门优先审批,公安部门优先为其办理入户手续。
为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将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监督落实。(赵令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