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报告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 委托,对岫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报告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2020042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岫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报告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 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 否 | 开展全县197个行政村为单元,通过对各个行政村自然资源状况、污水处理现状、农村分散污水治理现状等方面进行系统调查、分析,确定污水收集模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报告编制。 | 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5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体系。
(3)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5月 11日 8:00时起至2020年 5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疫情期间采用在线,具体领取方式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若不能到达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若投标人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lnzhcgdl@163.com邮箱(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2211900,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上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 5 月 27 日10:30时(北京时间)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云视讯APP 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信访局西门)七楼)。
3.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只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到付或逾期不予接收,供应商需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且应保证邮寄的投标文件密封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否则不予接受,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信访局西门)七楼);收件人:吴高峰,0412-7900101。
注:邮寄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封面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4.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但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需单独递交一份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2020 年 5 月 15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
地址: 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路39号
项目联系人:宋志军 联系电话:0412-790009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项目联系人:白荟琦 联系电话:0412-2211900
传真:0412-2211900 邮箱地址:lnzhcgd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63 0103 0000 0578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