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灾后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受今年第10号台风“海棠”北上影响,8月3日晚至4日凌晨我县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为确保灾后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种食源性疾病,县政府食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如下警示:
一、注意饮用水安全。要选用清洁、安全的水源;不喝生水,尽量喝开水或瓶装水;使用清洁的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和蔬菜。
二、正确选择食品。彻查所有品种的食物,对怀疑可能经洪水浸泡并受到污染的食品,应及时丢弃;不吃腐败、变质的食品;不吃淹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禽以及鱼类;不吃包装破损或超出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不吃受洪水浸泡的散装食物;不自行采食野生蘑菇和其他野菜;不生吃动物性食品。只有密封的、未经开启的、防水且密闭的容器或金属罐包装的定型包装食品才可以认为是安全的,并在其外包装经有效的净化消毒处理后才可食用。注意,若市售瓶装碳酸饮料在洪水后表面已有淤泥凝结,不要尝试清洗,因该行为可能导致饮料罐发生爆炸。
三、谨慎制作和食用食物。确定未受有毒有害化学物污染的部分种类食物作如下处理后,方可食用,否则应予丢弃:加工食品前确保用干净水清洁双手,饭前便后也要注意清洁双手;制作、存放、进食食物的场所要尽量远离粪便和排泄物、垃圾等污物;生熟食品要分开制作和储存放置,制作时不共用刀具、砧板和盛放容器;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饭菜应现吃现做,做后尽快吃完,剩余饭菜要及时冷藏,食前确保没有变质,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存放吃剩的或没有包装的食物,要注意防潮、防鼠、防蝇、防虫;食用包装食品时,应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四、把好购买关。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
灾区群众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及时就诊;在消费过程中发生健康损害时,要及时就诊并拨打“12331”。
岫岩满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办公室
岫岩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来源:岫岩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