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径水库补水管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为保证龙岗河干流有充足的河道环境用水,从铜锣径水库接出一条原水管道,接入现有荷坳水厂至龙岗河干流原水管,管道全长约432米。工程内容包括补水管道工程、电气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根据深龙发改〔2011〕182号文,该工程计划投资为45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统筹。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水利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抽签方式定标,中标价为2 126 677.05元。该工程于2011年4月1日开工,于2011年9月15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已经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审核,送审造价为2 306 876.08元。经审计,审定造价为2 009 674.35元,核减297 201.73元,核减率为12.88%(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共收到区财政拨入本项目资金2 00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297 201.73元。其主要原因是:1.建安费多计围堰、碎石路面等工程量,核减161 514.73元;2.设计费因计费基数按合同约定调整,核减79 487元;3.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规定核减56 200元。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关于多计工程造价297 201.73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297 201.73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2 009 674.35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