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女子被骗14万
34岁女子网上结识长相“过得去”的男子,半年后开始谈情说爱,随后连续被“男友”以做生意为名,骗走14.6万元。日前,诈骗男子已被罗湖警方刑拘。
向网恋男友“伸出援手”
2009年4月的一天,罗湖公安分局清水河派出所接到事主方女士来所报案称,她被一名男子骗去人民币14.6万元。方女士向警方讲述,她今年34岁,深圳人,单身,原本在华强北做手机生意。2008年6月,她在网上聊天交友时认识了一名丁姓男子,之后两人就开始频繁联系,期间她得知丁某35岁,江苏人,自称经营一家名为“春×秋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是做工艺品生意的,丁某就是老板。随后不久,两人就由“交流甚密”转变为“谈情说爱”。
2008年12月底,丁某突然向方女士开口“求助”,称自己的公司不够钱缴税,希望她能伸出援手。方女士一听立即慷慨解囊,向丁某提供的账号上打去了人民币17000元。怎想丁某收到钱后没几天,又向方女士开口称自己在上海的分公司要月结,手上的货未出,这边供应商又急着催款,资金周转不过来。方女士感觉十分同情和信任,于是又“伸出援手”,向其卡内转去23000元。
不接电话“人间蒸发”
2009年1月13日,两人终于见面,关系也随之最终确定下来。临近春节,丁某又向方女士发出“江湖救急”,称自己在杭州开了一个分公司,眼看要过年了但没钱给员工发工资,请求女友帮忙“渡难关”。方女士心里想着这是和丁某在一起过的第一个年,于是又向其账户分两次共转入50000元,让其赶紧把工资发了,“回来一起过个好年”。随后,二人开始同居生活,方女士感觉“尘埃落定”。同居不久,丁某又提出现在的生意不好做,和朋友合伙做点其他的,前两天收了别人7万多元货款,但自己不小心花掉了2万多,现在急着买货不够钱,又向方女士借26000元。无奈,方女士又向其卡内打过去人民币26000元。没想到在一起之后的丁某“求助”竟愈演愈烈,没过几天,丁某又向方女士开口要钱,称公司资金周转不过来,又要5万元来周转。方女士称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了,丁某一听显得十分不高兴。方女士又取出30000元现金当面拿给丁某,想着以此“维系感情”。
好景不长,某日方女士在QQ上聊天时,一女子李某告诉方女士,丁某之前也用同样的手法向她要过钱,但她当时不相信,所以没借钱给丁某。方女士一听突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果不其然,从2009年4月的某一天开始,方女士突然发现联系不上丁某,无论怎么打电话,丁某都不接,随后销声匿迹,仿佛“人间蒸发”。方女士于是来到派出所报案。
嫌犯公司只有一个人
清水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对丁某的身份信息进行调查。经核查,丁某向方女士提供的身份和公司信息都是真实的。只是警方调查发现,丁某所开的公司事实上是一个“空壳”公司,公司在南山区租的一个小场所,里面只有一张办公桌,公司就丁某自己一个人,2008年之后完全没有任何经营。由此可得知,丁某向方女士要钱所谓“救急”纯属子虚乌有,是丁某自己虚构出来骗取方女士同情和信任的“幌子”。
3月4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于广州番禺某出租屋内将诈骗嫌疑人丁某成功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