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城北茶产业园商铺招租公告
一、招租项目基本概况
凌云县城北茶产业园是凌云县委、县人民政府结合凌云白毫茶产业和特色旅游发展,着力打造的具有凌云民族风情的特色茶文化街。茶产业园位于凌云县茶乡大道南侧,处于凌云县黄金旅游线中枢位置,附近有住宅小区、学校,北临市政干道,交通便利。对外公开招租房屋:1#、2#、7#、8#、9#、16#、17#、19#-5、19#-6、19#-7、23#、24#、25#、26#、27#、28#铺面。
二、经营范围
重点培育茶叶关联产业,如茶叶加工、茶产品销售及推广、茶具、茶文化特色店、茶创意空间民宿等;同时兼容主体餐厅、文化酒吧、茶楼茶吧、休闲娱乐、特色饮食、旅游手工品、农特产品专卖、民族服饰、网红服饰茶楼、茶吧、茶店、广告、物流、商务服务、商超、自助银行等类型经营项目。
三、出租方式及出租底价
1.出租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采取整单元招租,先到先得。
2.出租基准价:单元房屋的一层17元/㎡;二层及以上10元/㎡。
3.补贴政策:商铺租金实行先缴后补,按租金基准价县政府给予补贴一年半,一年半以后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四、租赁期限
房屋的租赁期限为五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五、租赁人资格及条件
1.租赁人资格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
2.租赁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六、租赁管理办法
1.租赁方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禁止利用茶产业园区进行违法或非法活动。
2.租赁方须遵守茶产业园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协议的有关约定,共同营造和维护茶产业园区的良好经营环境。
3.租赁方须按照茶产业园整体规划要求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许可,租赁方不得分租、转租店面,如违反相关规定,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租赁方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方承租前应向出租方转入竞租保证金5000元。租赁方凭缴款单到招租地点确认租赁资格。未交竞租保证金的,无租赁资格。
5.多人同时竞租同一房源的,价高者得。租赁方未能选到合适房源的,出租方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
6.租赁方装修前,应将有资质公司出具的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如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应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进行。
7.租赁期满后,租赁方有优选承租权;不再承租的,不得故意破坏装修添加物,不可拆除部分装修添加物归出租方所有。
8.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七、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八、招租地点:八桂大楼售楼部
九、报名地点:八桂大楼售楼部
十、房源出租公布:出租公告在八桂大楼售楼部公示栏公示。
十一、本次招租工作解释权属凌云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未尽事宜请和出租方联系。
客服联系电话:152****7767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