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域明年实行禁渔期制度范围六省区干流支流及湖泊时间每年4月1日至6月1日
本报讯 记者陈翩翩报道:昨天,珠江禁渔期制度相关部署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据悉,经***同意,决定自明年4月起在珠江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这是继长江禁渔期制度实施后又一内陆河水域实施统一禁渔期制度。农业部副部长牛盾表示,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将有效控制和减少捕捞强度,为养护珠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珠江水域是我国南方水生生物资源的基因库和全国重要的淡水渔业生产基地,生物资源相当丰富。近年来,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珠江生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不堪重负。调查显示,珠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生物多样性和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为此,有必要及时采取禁渔制度。据悉,为了有效保护海洋和内陆流域水生资源,自1995年至2003年,我国已全面实施了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长江禁渔期制度。
根据农业部印发的《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精神,珠江水域禁渔范围包括珠江流经的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云南六省区的干流、重要支流及通江湖泊。禁渔时间定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禁止作业方式为: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会议要求珠江流域6省区切实做好“禁渔期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执法管理,妥善解决好禁渔期间困难渔民的生活问题。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陈章良、贵州省副省长禄智明、云南省副省长孔垂柱及湖南、江西、广东等省相关领导,珠海市副市长金展扬及相关学科专家、学者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