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前山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决议(2010年11月26日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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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 《关于综合整治前山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结案。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关于综合整治前山河的议案》。前山河两岸的景观及水质得到改善,基本完成了议案提出的目标任务。但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一些已建成项目管理工作较为薄弱、前山河水污染联合整治工作相对滞后等问题要引起政府进一步重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在建和待建项目的进度,确保议案办理目标的全面实现。要加强对已建成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要主动与省有关部门及中山市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珠中两地治污保洁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河流污染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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