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召开街道政府物业资产产权移交和委托管理工作培训会议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9月3日,宝安召开街道政府物业资产产权移交和委托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全区街道政府物业资产,将进入产权移交和委托管理实质性工作阶段。
当天,培训会议对街道政府物业资产移交工作,进行了步骤分解和详细阐述。据称,产权移交和委托管理中,凡是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规定》属于区政府物业资产的,都要由区公共物业管理局代表区政府进行产权登记和统一管理,实物则委托给各街道办自行管理,经营方案和办公用房调配方案需报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审核批准。
所有街道办需填写《街道政府物业资产产权移交一览表》,并于11月30日前移交给区公共物业管理局。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委托阶段,由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对各街道办已完成产权移交的政府物业,分类委托各街道办进行规范管理。(来源:宝安日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12:15: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