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政府2021年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四川省境内)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武胜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武胜县中心镇狮子口村5组(原紫树村4组),大通村13组(原青滩村5、6组);清平镇南溪村2、6、8、9、10组,林山村1、2、4组(原林山村6组),棕湾村3组(原棕湾村3、7、9组);真静乡银子宝村4组(原观滩村4、5组)、5组(原观滩村6组)、8组(原银子堡村4、5组)、11组(原银子堡村6组),真静村13组(原金炉村8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武胜县中心镇狮子口村5组(原紫树村4组),大通村13组(原青滩村5、6组);清平镇南溪村2、6、8、9、10组,林山村1、2、4组(原林山村6组),棕湾村3组(原棕湾村3、7、9组);真静乡银子宝村4组(原观滩村4、5组)、5组(原观滩村6组)、8组(原银子堡村4、5组)、11组(原银子堡村6组),真静村13组(原金炉村8组)。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6.7979公顷,其中:农用地6.5661公顷,未利用地0.2318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四川省境内)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10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联系电话:6663380。
武胜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