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发价〔2017〕19号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肇发改价格〔2017〕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肇庆市高要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6日
***:1、关于修订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肇庆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2017年7月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