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光明区谭孟峰中医(综合)诊所变更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及科目的批复
深光卫健〔2019〕397号
深圳湛桂清中医(综合)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变更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及科目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同意你机构的变更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机构名称由深圳市光明区谭孟峰中医(综合)诊所变更为深圳湛桂清中医(综合)诊所。
二、同意机构主要负责人由谭孟峰变更为湛桂清。
三、同意机构科目由中医科;内科专业******变更为中医科******。
变更后的登记注册项目核定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湛桂清中医(综合)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将围社区公民医院旁3排2栋101。
(三)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四)服务对象:社会。
(五)法定代表人:无。
(六)主要负责人:湛桂清。
(七)诊疗科目:中医科******。
(八)牙椅:0。
(九)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申请人(单位):深圳湛桂清中医(综合)诊所。
四、要求你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医疗用房在投入使用、营业时需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五、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