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实行一户两牌三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做实工资专用账户。建筑施工承包企业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前,在项目实施地银行按工程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简称“一户”),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不低于28%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由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并在农民工工资发放后及时补足。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先拨付农民工工资,待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逐月发放凭证后再拨付剩余工程款,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发放不拖欠。
二、在施工现场设立“两牌”。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处统一张贴劳动者维权告示牌、农民工工资公示牌。劳动者维权告示牌不仅标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维权投诉电话和详细地址,还设有维权温馨提示,为农民工们反映诉求建立了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统一使用《农民工用工备案表》、《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简称“三表”)。施工总承包企业招用农民工实行用工备案,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每月核清当月农民工工资,编制“三表”,由农民工本人、班组负责人、专业分包企业、施工总包企业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并在农民工工资公示牌公示。每月10日前将上月确认公示后的“三表”和上一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月支付明细》分别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留存备查,确保了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及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