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三举措切实抓好医疗扶贫工作
2017年,为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泸州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医疗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政府补贴,全员参保。为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缴费负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照第一档缴费标准150元/人.年给予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确保了参保率达到100%。2017年享受政府补贴参保23.7万人,补助资金3555万元。
医疗“零支付”,为民减负。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医院住院治疗,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保基金专项救助和医院减免,民政救助后,剩余医疗费用由政府全部兜底解决,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域内住院总费用个人“零支付”,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市域内个人“零支付”。全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170218人次,医疗总费用50550万元,医保报销32693万元,减轻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负担17857万元;门诊就医857026人次,基本医疗费用6968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033万元,减轻了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负担 1935万元。
简化程序,报销提速。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由就诊医院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保基金专项救助、医院减免、民政救助等项目实行“一站式”结算报销,极大的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