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大常委会部署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10月12日,平塘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对全县涉旅部门、镇(乡、街道)贯彻实施《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条例》情况的检查工作。
平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曾昭洪、吴家福,副县长杨正海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县风管处、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县旅游事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平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副县长杨正海就如何配合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作表态发言;县风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县旅游发展情况。
会议要求,为更好的推动平塘县旅游事业全面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各检查组要熟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熟悉条例,对涉及各部门相关条例做到心中有数;要熟悉县委县政府近年来出台关于旅游发展的相关文件,严格遵守方案时限,增强时间观念,切实履职尽责。
会议强调,各检查组成员要提高认识,明确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有监督意识,真正从严从实落实相关工作;要有责任意识,明确自身职责,增强责任感;要有大局意识,从大局出发,做好人大代表相关工作;要认真细致,抓住重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全面客观的掌握基本情况,通力合作,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会前,州旅发委总规划师向兆国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培训。
会场
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