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下发通知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
市纪委下发通知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日前,市纪委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系列规定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狠刹中秋、国庆假期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所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改变观念,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持之以恒地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和廉洁意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在纠正“四风”中发挥表率作用,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节日期间要坚决做到“九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拜访、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支付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和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等歪风。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好作风建设系列规定,从领导班子做起,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纠正“四风”,自觉践行“三严守九严禁”纪律规定。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铁面执纪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在下发通知同时,市纪委将多渠道、广范围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坚决做到媒体曝光必查、群众举报必查。举报电话:12388、0857-8234207;网站: http://www.bjsjw.gov.cn ;新浪微博:毕节市纪检监察。
(曾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