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多措并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以来,泸州市人社局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在劳动关系工作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全方位调处劳资争议矛盾,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今年年初,下发了《泸州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方案》主要从六个方面制定了12条措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立了总纲领和行动指南。在具体落实中,积极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作用,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在岗职工45.5万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43.9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5%;建会企业8093户,已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企业7557户,签订率达93.38%。
二是深入开展劳动监察维权工作。全市劳动监察机构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察巡查,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双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从源头上加强预防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发生;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加大对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及时立案、快速办理。今年以来,全市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246户次,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931件,责令改正75件、行政处罚18件、移送司法机关或主管部门33件,案件结案率达100 %。
三是稳步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市、县(区)均成立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机构,并建立了联系会议、重大问题会商等机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园区目标考核指标,建立了治理、监管、处置、部门联动等制度;每季度常态化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巡查,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巡查台账,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及早发现、及时处置欠薪问题隐患。今年以来,全市检查巡查在建工程项目463个,涉及农民工2.7万人,相关部门约谈企业(项目)245个,协调处理市外跨区讨薪案件28件,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7件,公安机关立案17件,拘留7人,追回工资1756万元,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5起,将涉事企业列入劳动保障“黑名单”。
四是有效化解劳资争议矛盾。积极推进仲裁办案实体化机构建设和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成基层调解组织2187个,实现全市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动,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工会、企业家联合会协作,落实“三方驻会”制度,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全市各级仲裁机构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法院建立裁审衔接制度,有效提升仲裁办案效率。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各类仲裁案件***6件,涉及劳动者884人,用人单位349个,涉案金额达4750万元,处理了集体争议11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评为“全省示范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