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阜人社秘〔2016〕151号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阜单位、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2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实施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除技能鉴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外,我市将统一组织实施126个通用职业(工种)的鉴定考核(见***1),鉴定范围、申报条件及程序、鉴定工种、聘任与待遇等均严格遵照《实施意见》执行。我市通用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考核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地址:清河东路579号,原行政学院二楼。
二、 报名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名工作采取单位集中报名方式,各级各部门(单位)报名应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2)、《工作年限证明》(***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4)等有关材料。
三、 时间安排
因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经研究,我市今后每年都将组织实施。根据今年考试安排,全市报名时间将于2016年7月初开始至7月底结束,8月底发放考试准考证,9月份作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时间,具体鉴定要求请随时查询鉴定公告(鉴定公告包括考试时间、考务安排、缴费方式、考核地点等,届时可登陆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yldbz.gov.cn/查询)。
四、 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所属单位人员的报名审核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各职业等级报名条件请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查询申报条件栏目,网站中没有公布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一律参照***5。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2292506)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2262858、2262168)负责做好《国家职业标准》及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的具体咨询解释工作。
***:
1、技能鉴定通用职业(工种)开考情况(工考)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3、工作年限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
5、通用职业(工种)报名条件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阜人社秘[2016]151号.rar [26.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