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出台
●3年将在1300个低收入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
●70%中省扶贫资金将用于贫困户产业开发
●每村专项财政扶贫资金从30万元提高到80—120万元
9月26日,记者在我省首期产业扶贫和整村推进项目管理培训班上获悉,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了《陕西省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对“十二五”规划剩余的1300多个贫困村,启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通过大力实施“六到农家”(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到农家)工程,确保贫困村实现“五通”(通班车、通邮、通广电、通电话、通宽带网络)和“六有”(有幼儿园、有卫生室、有图书室、有文化活动广场、有商业服务网点、有垃圾收集站)。
据了解,新一轮扶贫开发中,我省列入“十二五”规划的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村共有2070个,这些村贫困发生率均在30%以上,最高达70%以上。据统计,2011—2012年,我省已启动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村769个,累计投资资金33.6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7.6亿元。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确保实现《陕西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三年实施规划(2013—2015年)》目标任务。扶持对象为纳入陕西省整村推进实施规划的贫困村,规划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整村推进项目财政扶贫资金投资补助标准为:千人以下的村,每村80万元;1000—1500人的村每村100万元,1500人以上的村,每村120万元。
省上要求,整村推进项目中省财政扶贫资金70%将用于贫困户产业开发;其中用于建立互助资金协会的,每村控制在30万元以内;用于基础设施的比例为20%,主要是发展产业方面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用于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的比例不高于10%。到户补助部分要明确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必须是在册的贫困户,各级政府要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力度。同时,整村推进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到户资金要通过“一卡通”直接补助到贫困户。省扶贫办每半年对各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级扶贫部门每季度对各县项目进行检查,并报省扶贫办备案。(记 者 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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