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工作者
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7-06-06 09:58:47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7〕10号要求,经逐级推荐,民主择优,拟推荐6个集体、51名个人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工作者推荐对象。
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集体: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路小学、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蔡各庄小学、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南戴河小学、卢龙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秦皇岛市第三中学。
个人:河北省模范教师(9名):
赵卫华 青龙土门子总校教师;张岚市山海关区户远寨小学教师;金娜 市抚宁区大新寨学区初级中学教师;郝文丽 河北昌黎第一中学教师;袁晓新 卢龙县第四实验小学教师;惠玲 临河里小学教师;刘爱民 开发区燕山大学附属中学教务主任;刘秋颖北戴河新区南戴河中学教师;王超 青龙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
河北省优秀教师(36名):
邱慧梅 海港区建设路小学教师;王静然秦皇岛市第十三中学教师;张韬 秦皇岛市十六中学教师;刘海杰 交建里小学教务主任;李云霞 海港区逸城学校德育主任;邱会生 海港区驻操营学区黄土营小学教师;赵伟娜山海关区兴华小学教师;田蓥 北戴河区第二中学教师;贾震红 经济技术开发区深河中学教师;陆晓芹 北戴河新区薛营小学教师;骆玉芳 抚宁区骊城学区第一小学教师;薛美茹抚宁区金山学校教师;赵建宏 抚宁区榆关学区东新寨小学聂口校区教师;李玉娟 抚宁区第四中学教师;于广明 秦皇岛市抚宁区第二中学教师;张玉杰 昌黎县昌黎镇第一中心小学教师;田小星昌黎县第四中学安办主任;石学伟 河北省昌黎汇文二中教师;王红梅 昌黎镇第三完全小学教师;高娜 昌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团委书记;程春梅 卢龙县第三实验小学;张学艳卢龙县石门镇杨黄岭中学;邢巨民 卢龙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贾新立 卢龙县中学;田静霞 卢龙县石门镇庄坨中学;肖蕊芳 青龙满族自治县向阳寄宿制小学教师;李金瑞青龙一中教科室主任;李敏侠 青龙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周国艳 祖山镇东河校点教师;范秀丽 青龙县双山子总校瓦房教学点教师;刘辉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龙海蛟秦皇岛市第三中学教师;张红日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教务副主任;王英伟 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教师;聂益民 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副主任;王继学 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德育处副主任。
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石万年 秦皇岛市海港区青云里小学校长。
河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
马建军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校长;谭书超青龙一中工会主席;汤延军 昌黎县第五中学校长;刘忠 秦皇岛市卫生学校校长;刘艳平 秦皇岛市第十六中学校长。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3262861(办公) 3262863(传真)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社局考核监督科
邮政编码:066000
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