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务员局秦皇岛市公安局关于为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办理录用手续的通知
秦皇岛市公务员局 秦皇岛市公安局 关于为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办理录用手续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11-19 16:27: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2010年为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2010年11月12日至18日对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82名拟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任何反映。现将办理录用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0年11月22日到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170号二号楼2407房间)办理录用手续。
二、携带材料
录用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同版白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含电子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此外,办理派遣手续的考生还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三、其它
1、报到手续必须是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由家人代办。
2、外地考生来秦时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不用携带被褥)。
3、如有疑问可与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联系,联系电话(0335)3038876。
秦皇岛市公务员局 秦皇岛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