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评审及换证工作
我市启动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评审及换证工作
信息来源: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03-14 10:09:18
近日,我市全面启动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评审及换证工作。这是我市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依据新制定的《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评审标准》,所进行的首次评审工作。按照工作安排,3月底前,由各县区医保中心组织专家对一、二类慢性病(高血压、风心病、糖尿病等16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4月15日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第三类慢性病(恶性***、尿毒症、器官移植等7种)申报评审工作按月进行。换证工作由各县区医保中心负责,对原新农合慢性病患者和城镇居民门诊大病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和病种进行重新核对确认,发放《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证》。患者可自主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慢性病定点诊疗机构,并按照《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相应慢性病病种继续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