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05-04 10:53:02]
龙人社考〔2015〕15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关于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人考函〔2015〕12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方式 请应试人员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至2015年7月3日16∶00。 二、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资格审核工作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7月1日9:00至2015年7月7日1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审核地点: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42房间,联系电话:8502105)。 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免试申请表一份。 办理免试人员需提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行政中心745科室,联系电话:8528563)办理免试手续。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证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各单位请将应试人员各类资料装订一并报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 (二)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四)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9月15日9:00至9月20日14:3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关于转发《关于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人考函〔2015〕12号)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