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出台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并开展首届选拔工作
近日,莲都区经过反复酝酿、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出台了《莲都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拔尖人才选拔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原则;每3年选拔一次,每次名额一般不超过30名”。按照该《办法》,拔尖人才选拔分六个领域组织评选,程序包括:宣传发动、申报推荐、综合评审、审核表彰四个阶段。《办法》还明确了激励措施和管理制度:拔尖人才由区委、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人才专项奖励 1.5万元(入选时奖励 0.5 万元,三年培养管理期满且考核合格再奖励 1万元);拔尖人才优先推荐为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奖项或培养人选;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制度。 该《办法》的制定出台,是莲都区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有益探索。 昨天,《关于开展莲都区首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已下发到各单位,我区将精心组织开展首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坚持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真正符合条件、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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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张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