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把调解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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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3日发表
兴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继续贯彻“调解为主”的大方针,把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通过调解的方式直接化解劳动争议案件91件,通过调解致使劳动者主动撤诉案件36件,涉案金额达358.99万元。
通过长时间的工作积累,我院清楚的认识到以裁决的方式结案是一把双刃剑,一旦争议进入裁决阶段,无论裁决结果怎样,都必然会伤及一方。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原动力,劳动仲裁工作也不例外,只有不断调整并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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