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开展对两定机构年度考核督查
为促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健康发展,根据“两定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及《兴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店药店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兴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从2017年1月10日起,市人社局联合纪检监察部门成立3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全市“两定机构”(含村卫生室)执行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和相关医保政策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做为“两定机构”2017年度签订服务协议的依据。
本次检查预计时间为十天,检查主要是针对“两定机构”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按规定用工及参加社会保险;现场查阅相关病历及处方资料,了解药品进销存情况,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等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是否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是否存在分解收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通过此次督查,将进一步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促进医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市人社局到定点药店检查工作)
(检查组到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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