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参保帮扶确保精准扶贫到位
根据市扶贫办提供2016年全市各乡镇精准扶贫人员相关数据,经与我市城乡养老保险系统核对后发现,我市精准扶贫对象参保率偏低,离上级要求差距较大。找准差距原因及时补救刻不容缓。
基本情况:
全市建档立卡精准扶贫人员40559人,其中:0至15岁8679人,16至59周岁24452人,60岁及以上7428人。16至59周岁24452人中,在校学生2308人,其他人员22144人,应参保人数22144人(含个别可能已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人员,本应剔除,但无法识别,暂按应参保人员计算);2015年实际参保人数12809人,占本年应参保人数22144人的57.84%;2016年已参保人数2822人,占应参保人数22144人的12.74%。60周岁及以上人员7258人(含2016年9-12月到龄170人),应参保领取养老金人员7088人,实际参保领取养老金6679人,参保率为94.23%,未参保领取养老金409人(扶贫系统中实际参保领取养老金6666人,占应参保领取养老金人员7258人的94.05%,未参保422人)。
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一、从参保信息比对情况看,部分系统之间信息不一致。在城乡养老保险系统中已参保的部分人员在扶贫系统内未参保,在扶贫系统中未参保的在部分人员在城乡养老保险系统中已参保。
对于这部分不一致信息,基层负责录入信息的相关职能单位应积极配合,仔细核对,找出两个系统参保信息不一致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统计或录入;今后务必建立长期协调机制,确保两个系统信息录入一致。
第二、全市60周岁以上本应参保享受养老金的409人(不含2016年9-12月到龄170人)未按规定参保享受养老金。
各乡镇(街道)应深入每户进行核查,找出这部分人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原因,是实际已参保但信息录入错误的,及时更正系统信息,信息正确实际未参保的,想方设法让这部分人参保,享受国家惠民政策,保障他们应有的权益。
第三、16-59周岁应保人员参保率较低。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社保通〔2016〕38号)规定,“2016年底各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均要达到80%以上,”但我市现有4055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5年符合参保的参保率为57.84%,本年度目前符合参保的参保率为12.74%。
虽本年度的城乡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未到高峰期,但如果年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参保率仍保持在2015年57.84%的水平,离上级“要达到80%以上”的要求相差较远,因此各乡镇(街道)必须尽早准备,加强宣传,找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低的原因,想方设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缴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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