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三项举措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
一是实施属地化管理。全市培训机构统一由所在地就业人才服务部门管理,各区、县(市)、开发区就业人才服务部门应对培训机构资质进行重新认定,并报市就业人才服务部门备案,培训机构的数据原则上不再增加。市就业人才服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和综合管理;
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移转培训管理。各区、县(市)、开发区就业人才服务部门应按普惠制就业培训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开班审批、开班前抽查、培训中督导检查和结业考试管理。结业考试要严格坚持实名制管理,所有考试项目必需由培训学员本人亲自完成,就业人才服务部门应会同纪检、监查等部门共同组成结业考试督导小组,全程参与结业考试督导,并在结业考试情况记录单上签字确认考试情况,考试情况记录单应由培训机构签字认可,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培训补贴,申报培训补贴人数不得多于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数。培训过程应全程进行影像资料记录,申报培训经费补贴时需提供必要的影像资料;
三是加强进城务工农民培训管理。逐步探索进城务工农民培训的新方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