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解组织作用显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量首次下降
我市调解组织作用显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量首次下降
日期:2017-02-04 点击数:781 来源:劳动人事仲裁院
2016年,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案件160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6.06 %,系2008年以来首次下降。全年审结案件1600件(含上年度期末累计未结案数29件),仲裁结案率达到98.03%。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成功劳动争议案件920件,调解结案率达66.9%,调解效果显著增强。
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出现劳动人事纠纷后,更多的劳动者选择理性维权,但案件纠纷和争议诉求呈复杂多样化趋势发展,案件处理的难度增大。市人社局及时发现新情况,深入研究新问题,在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础上,积极将调解仲裁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不断创新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创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调解新局面。一是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企业调解组织示范建设,将基层调解网络全面铺开,在全市建立乡镇(街道)、企业、行业等各类基层调解组织270个,其中乡镇(街道)基本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发挥好市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优势,依法受理对市属企业、驻芜央企、省属企事业单位等发生的争议案件,各部门合力做好裁、诉前协调和调解工作,全年及时解决有关矛盾纠纷81件。三是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在立案前、立案中、开庭前、庭审中、裁决前五个阶段开展调解工作,争取将大部分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