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2006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有关规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4月6日开始,对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2006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
为做好今年的书面审查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动了不少脑筋,首先对去年开展此项工作情况及效果进行全面回顾,找出好的经验及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在今年工作中加以改进。如去年在发布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公告时,只使用了杭报与区政府门户网站两种手段,而未重视书面通告。今年则改进为,不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书面审查公告,更进一步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办事大厅、区社险办(医保)办事大厅、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办事窗口,张贴《杭州市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0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公告》,加强了公告力度及范围。其次,是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的督促作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全面开展书面审查工作前,专门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要求每位监察员在处理日常投诉案件时,必须担负起向被监察企业发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到监察大队提供书面审查材料,接受书面审查。第三,加大主动巡视监察力度,主动***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监察,并依法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一个多月以来,已主动巡查了近10家企业,督促这些企业到监察大队参加书面审查。
接下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将进一步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成立和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开展的有利时机,全面推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开展,全面完成书面审查1500家企业的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