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工作,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实施意见》(豫政办[2010]75号)、《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职评组[2010]2号)精神和要求,决定开展2010—2011年度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与数量
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评选的范围和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技工)院校及职业教育科研等单位中,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及教育科研的在岗人员,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把重点放在教学专业,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2010—2011年度全市共选拔推荐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人选9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5名,高等职业院校2名,技师(技工)学校2名;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人选20名左右,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0名,高等职业院校5名,技师(技工)学校5名。
二、申报条件
职业教育的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人员申报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业务条件分别如下:
(一)教学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近专业)教学(技能操作)工作15年以上且现仍在教学(技能操作)岗位上工作。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鲜明的教学风格,熟悉职业教育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与趋势,对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为引领本地的职业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工作业绩。
(1)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创造性与创新性,多次被评为省辖市以上组织的职业教育教学示范、观摩教学课,有力地推动本地职业教育的发展;是本学科的教学学术带头人,被省辖市级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的教学骨干;保质保量完成每年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辅导教师荣誉或证书。
(3)近五年来,获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或省级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
3.学术成果。
(1)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或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奖项规定的限额内)。
(2)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职业教育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2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二)教学管理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0年以上,担任职业教育院、校级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院、校领导管理工作。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具备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经验与复合管理才能。所在院、校办学特色鲜明,勇于改革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本地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办学水平,在全省职业教育界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
(1)管理业绩突出,使本院、校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模,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地方、行业的职业教育发展,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所在院、校跨入省级以上职业教育重点院校,或本人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协会理事等相关职务。
(2)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以上(限奖项规定限额内)。近三年以来本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在同行业领先,高于全省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3)近五年来,所在单位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团体(个人)一等奖或国家级团体(个人)三等奖以上奖励。
3.学术成果。
(1)在院、校领导管理岗位上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2)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3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三)教学科研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20年以上,且现仍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岗位上。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指导职业教学改革、创新有重大突破,精通职业教育发展的内涵与外延,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职业教学实践,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研、教学、科研等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奖项规定限额内)。其中职业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3.学术成果。
(1)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2)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4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三、申报程序
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每两年评选一次。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推荐候选人,应将候选人主要业绩等情况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市人社局在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市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出的人选进行公示和组织考察,拟定人选名单,报市政府批准。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人选将从市级人选中产生。
四、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填写《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一),在申报类别一栏填写为: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或教学科研;提交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资或管理干部培训证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论著、获奖项目证书、证件、受表彰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同时带来审验后带回)。
(二)单位推荐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本人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业绩考核材料、《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二)和推荐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申报要求:申报人员上报的刊物发表的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获奖证书、证件、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等,各装订成一册;另附清单一份(***三、四),复印件上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上述材料中,***一、二、三、四均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zz.lss.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纸张,每个申报人员的材料单独装袋,注明“2010—2011年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育教学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及或教育科研人员)”字样,并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单位。
(四)申报时限。申报材料务于2011年2月15日前报送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hnchdl@sina.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陈德亮
联系电话:67170238
***:
1.***1.职业教育教学申报审批表.doc
2.***2.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3.***3.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doc
4.***4.论文、论著证书复印件清单.doc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