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细化行业风险类别 科学调整工伤费率
近日,威海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决定自10月1日起,细化八个行业类别,科学调整工伤费率。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规定实行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分别控制在0.5%左右、1%左右和2%左右。威海市自2004年至今,三个类别行业一直分别执行0.5%、1%和2%的基准费率。近年来,因在费率不变的前提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政策刚性支出大幅增长,导致基金收不抵支,出现风险。
此次,威海市人社部门按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结合实际情况,联合财政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8个基准费率档次,一类至八类行业对应的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2%、0.***%、1.12%、1.44%、1.76%、2.08%、2.56%、3.04%。调整后,将在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实现收支平衡,切实维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