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截止2010年底,全县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7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的标准化和产业化。我县是农业大县、畜牧大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数量必须与之相匹配,因此,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积极发挥工商职能,加大了政策支持。
(一)发挥登记职能,促进规范发展。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实行书式审查,只要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即予登记。二是在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多主体、多形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既可以在本地、本专业范围内开展合作与联合,也可以跨地域、跨所有制开展合作与联合。四是提高登记服务效率。加快受理审批的流程,必要的时候实施***服务。
(二)培育引导科技能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进一步鼓励农民增收,县工商局抽调人员对全县130个专业村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指导,提前介入等方式,向农民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条件和提交材料,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的商机,引导农民放眼社会,改变小农意识,通过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把自己生产的产品推向市场,同时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三)加强农资经营监管,打击侵害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权益的行为。积极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严把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农资商品准入关,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杜绝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