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2001年颁布执行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进行了改革,首次实行了自主择业安置方式,为转业干部各得其所,人尽其才提供了新的舞台,也较好地缓解了地方政府计划安置的压力,自2001年以来,我市陆续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38名,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黔组通[2004]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尽快建立、健全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以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稳定为目标,将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联得上、管得住、服务好”,2012年6月29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军转办通过座谈的形式对碧江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情况进行调研。
一、基本情况
自2001年以来,安置到碧江区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共27人,其中:正团职5人,副团职12人,正营职5人,副营职1人,技术十一级1人,技术九级1人。搞个体的9人,未就业的13人,再就业的16人;年龄最大的57岁,年龄最小的41岁,平均年龄52岁;居住分散,有22人在碧江区居住外,其余的都在各县(区)居住,其中一人在云南,一人在浙江。
二、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按照《关于转发〈***组织部、从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自主择业安置政策实施以来,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在组织机构、人员选配及经费保障上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的政策规定。市人社部门较早成立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我们对安置到我市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照在职干部及时为他们办理医疗保险及增量补贴,确保经费到位。但由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员分散,管理难度大,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
1、自主择业干部人员分散,导致管理难度很大。由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转业前与地方联系少,双方了解不多,转业后居住地分散,流动性大,异地就业人数多,造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管理上难度很大。组织、人社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难以了解他们的去向和工作、生活等情况,有的长期找不到人,有的甚至连电话也打不通,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人社部门除第一次核定退役金、办理增量补贴及医疗保险时需本人或家属亲自办理或签字外,其余时间联系得很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主动联系、沟通、汇报的也不多,使得管理难度更为加大,目前管理虽然以街道办事处、社区为主导,但基本上没有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县(区)办事处(社区)管理上脱节现象较为严重。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管理人员及经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工作的整体效果。由于国家和省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有关政策未明确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及经费,只将这项工作纳入军转安置总体工作中,这就造成了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除了按时足发放退役金外,很难再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指导和个性化的具体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1、深入学习,统一认识。认真学习***、***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文件精神上来,认真执行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县(区)人社部门要把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县(区)人社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落户和子女入学等事宜;了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思想、择业情况;负责上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乡(镇、办事处、社区)指定人员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辖区内未就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居住就业等基本情况,并及时提供给上级管理部门;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其它管理服务工作。
4、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各县(区、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大力宣传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形成有利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社会环境。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军队转业干部服从大局,支持改革,在新的岗位上不断地学习进取,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二)建立健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制度。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1、组织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总政治部
2、学习制度。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政治学习,未就业期间参加居住地乡(镇、办事处、社区)组织的政治学习,就业期间参加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社区)组织的学习。加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通过举办学习班、讲座、党组织生活等形式,让他们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觉悟和党性观念。
3、经常联系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建立个人管理档案,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居住地的乡(镇、社区)要与其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其家庭和就业单位的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每年要收集其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的书面汇报一至两次。及时掌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到准确、及时。
4、登记制度。各级管理部门要建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居住、就业、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及时登记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基本情况,如有变动要及时更改,并逐级上报至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5、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建立逐级定期工作报告制度,乡(镇、办事处、社区)每月,县(区)每季向上一级报告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情况,及时更新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各种信息。
6、重大事情报告制度。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如遇有重大变故,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7、督促检查制度。各县(区)人社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社区)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部门也将对各县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抽查和定期检查。
(三)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措施
各级人社部门要贴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提供良好的服务。具体的讲就是要做好“六个一”活动。
1、党的政策讲一讲。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采取专题讲座与个别访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适时组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他们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学习中央和省、市领导***精神,学习自主择业有关政策,帮助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2、创业就业促一促。建立就业服务制度,根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的能力特长、就业意愿,结合有关政策,及时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在党的扶持政策、再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市场服务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对有创业能力、就业意向的要积极做好项目争取、资金筹措、场所协调、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引导他们到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等领域担任党组织指导员、支委成员或就任其他职业。
3、家中有事问一问。建立定期沟通联系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的沟通,定期联系,关注他们的家庭生活,问一问家庭成员身体情况、问一问子女学业和孝顺情况、问一问红白喜事、问一问生产生活情况、问一问创业就业情况等。
4、逢年过年走一走。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利用“七.一”、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按照隶属关系,开展走访慰问,坚持做到“四必访”,即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必访,在生产生活遇到困难时必访,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访,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5、家庭困难帮一帮。建立济困帮扶机制,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进行摸底,将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工资收入、就业状况等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帐。对因病、因灾或无业造成生活困难的,要及时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将领导干部及机关、企业、社区经济能力强的党员与其建立帮扶对子,按照相关政策,力所能及地解决生活困难,帮助走出困境。同时,还要帮助其精神脱贫,引导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思想情绪。
6、思想困惑理一理。建立思想汇报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流动党员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期到所在地党组织报道,要严肃党的纪律,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形势,定期召开座谈会汇报思想,强化政治关怀,重点对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思想困惑,有一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及时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理顺思想情绪,消除思想困惑,并要求他们对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时刻保持先进性。同时,要畅通诉求渠道,及时纠正工作失误,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不越级上访、不群访。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开创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市人社局军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