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社保局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并向群众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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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永新县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明确:实名举报参保单位或个人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一定的奖励,即查实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举报奖金为400元;查实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举报奖励为查实金额的4%,但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近日,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对出现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进行了专项调查。经查证,举报属实,追回个人违规领取的社保基金万余元。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应该给予举报人400元的奖励。9月中旬,永新县社保局于向举报人兑现了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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