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医疗续保通知
广大村民:
接社保上级指示精神,“关于开展2019年度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通知。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凡新隆村户籍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和缴交保费。已参加职工医保(大社保)不能重复参保,参加办理购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事宜如下:
1、缴费标准:每人缴费550元/年(请自备零钞)。
2、一定要带户口簿。
3、办理地点:新隆村治安队办公室。
4、办理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4:20,晚上6:30~9:00)
5、2019年1月新参保的人员要提供本人户口簿的地址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根据社保最新规定:①只允许新生儿、②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③新迁入本市户籍的、④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⑤刑满释放人员、⑥退役士兵、⑦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这七类人员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逾期也不能办理中途参保。)
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希广大村民相互知照!多谢合作!
特别注意:若未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而又不参加本年度居民基本医疗的人员,2019年将不能进行中途参保!
新隆村民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