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2016年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已全面开始。从今年开始,社保补贴专项资金将打入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卡所绑定的银行,请申请人及时去银行激活***功能,以保证社保补贴的顺利发放。我市市区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6月30日,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向所属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灵活就业确认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等相关资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5〕72号)内容:补贴标准调整为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的50%(其中医疗保险中大病补助不予补贴)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社区提交申请及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上半年6月30日前,下半年12月30日前),如果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