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召开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暨业务培训会
4月10日下午,市人社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暨业务培训会,来自各县(市)区、办事处的经办人员和社区协管员共计370余人参会,市局养老处处长吴君、副处长叶齐红,社保中心副主任戴小云、支付科科长吴继娣等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首先由养老处副处长叶齐红同志传达了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对方案内容进行了详解。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和去年相比有了较大的改进,包括四步:
第一步:按普调3项分别调整。即:一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乘以4%计算增加额。
第二步:退休人员按普调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10元的,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1元,两项合计增发不超过210元。
第三步: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第四步: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再增发30至80元。
随后,叶齐红处长列举了7个问题对此次养老金调整口径进行说明。
最后,养老处处长吴君同志传达了此次养老金调整方案的精神,吴处长指出此次养老金调整主要体现三个宗旨:一是实行定额标准,着重体现社会公平,适当缩小退休人员收入差距。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增幅将达到10%以上,养老金较高的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二是体现鼓励参保,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三是在倾斜的对象上,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统一规定,今年我省只对70周岁以上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倾斜,其他人员不再倾斜。
吴君处长强调指出,参会的各县(市)区、办事处的经办人员和社区协管员要认真领会今年调整方案的精神,仔细学习调整方案的具体办法,把调整方案传达到位,做好对群众疑问的解释答复工作。